龙里县2013年(第一季度)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住房住赁补贴发放
公 示
为切实解决龙里县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做好2013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现根据龙里县人民政府《龙里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暂行)》(龙府办[2007]289号)的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
2、家庭人均月收入715元以下;
3、龙山镇常住非农户口(2011年1月1日前龙山镇西门、冠山、水桥三个社区常住非农户)。
现将龙里县2013年第一季度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名单向社会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在公示期内,对以上保障户家庭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住房保障办公室(房产局内)、县民政局、龙山镇反映。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房产局5633768,李齐勇、罗菊
民政局5620621,杨玉鸿
龙山镇5633778,涂万凤
龙里县房地产管理局
龙里县民政局
龙山会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三月一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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