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保领域,两病,指患有高血压(未发生靶器官损害,未引起高血压并发症)和糖尿病(未发生靶器官损害,未引起糖尿病并发症)的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可以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对象范围。“两病”用药范围是纳入贵州省保障范围的“两病”门诊用药目录药品。
医保经办人员为群众服务
保障标准是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扣减一定金额才能享受报销),参保年度内高血压支付限额为800元,糖尿病支付限额为1200元,同时合并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支付限额为2000元。
参保人员使用“两病”病种以外的药品,不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材料费及诊疗费等其他非药品费用不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乙类药品需先行自付比例为10%。政策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
“两病”办理过程,对于县卫生健康局纳入规范化管理的“两病”人群,由龙里县医保局整体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范围,对未纳入规范化管理的新确诊“两病”患者,由龙里县人民医院、龙里县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确诊后的“两病”患者,将数据推送到县医保中心(不用患者跑腿),医保工作人员在医保系统里做好“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审核认定以及登记。其中外出务工的可提供务工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确认的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即可。
对于已纳入门诊特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则继续按现有政策执行。如果“两病”患者的病情加重了,则可以按照门诊慢特病政策进行申报,经鉴定符合相关标准后纳入门诊慢性病的保障范围。
据1月发15日获悉,现目前龙里县纳入“两病”门诊管理高血压17796人,糖尿病2973人,共计20769人次。同时鼓励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配备“两病”门诊常用药,满足基层“两病”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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