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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你的“开学安全大礼包”已送达,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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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家长朋友们

寒假余额已清零

校园生活即将开启

你准备好了吗?

别急,在开启新学期前

先收下这份超实用的安全大礼包

不收费,不套路,全是干货

助你平安闯关!





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进校园

01
易燃易爆类

火柴、蜡烛、打火机、汽油、柴油、煤油、酒精、导火线、烟花爆竹等。

如果校园火灾发生时如何逃生:

弄清楼层通道出口不要盲目乱跑、不要盲目开门。

浓烟通常飘在高处,人离地面越近吸入的烟雾就越少,所以在撤离时要用浸湿的毛巾捂住口鼻,要尽量放低身体贴墙沿逃生通道快速前行,不能使用电梯。

如果火势较大被困在室内,要用衣物、毛巾等用水打湿堵住门窗缝隙,防止烟雾进入并进行呼救和等待救援。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如发生火灾,要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02
管制类

各种刀(含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水果刀、工艺刀等非学习所需刀具)、棍、钢鞭、钢管、双节棍、三节棍、铁棒、钢条、弹弓、电击棍、警用器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八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校园防盗


1

保护好自身财产


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包括寝室、抽屉、箱包等处的钥匙,不要随便借给他人或乱放在书架或床边,以防“不速之客”伺机行动。

2

尽量少串寝


不要把学生寝室作为聚会、下棋、打牌、会客等交际的场所。假如学生寝室都形成了各种形式的“娱乐中心”,来往的人员就会十分繁杂,就容易发生如“顺手牵羊”等类似盗窃案件。

3

不要留宿外来人员


不要留宿外来人员,包括隔壁寝室的同学或同校朋友,以防“引狼入室”,后悔莫及。

4

提高警惕


警惕外来的陌生人,特别是形迹可疑的人,发现可疑陌生人应及时报告楼长。外出时手机不要离手,放在口袋或背包里也容易被不法分子偷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校园欺凌

警惕校园欺凌

不做沉默的羔羊

 什么是欺凌?

↓↓↓

言语侮辱、肢体冲突

网络暴力、孤立排挤

……

任何让你感到恐惧、痛苦的行为

都是欺凌

遇到欺凌怎么办?

勇敢发声

遭遇欺凌不沉默、不畏惧,第一时间告知家长、老师或直接报警,110 时刻为你守护!

保留证据

妥善留存聊天记录、伤情照片、证人信息等关键证据,为依法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拒绝以暴制暴
不冲动、不报复,法律必将严惩施暴者,你的安全,由我们全力守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学校明知发生严重的学生欺凌或者明知发生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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